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苍梧县梨埠镇凤仪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WZZC2025-C2-210138-NNPZ)质疑答复函
2025-10-23
广西/梧州 变更澄清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苍梧县梨埠镇凤仪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WZZC2025-C2-210138-NNPZ)质疑答复函
广西/梧州-2025-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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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苍梧县梨埠镇凤仪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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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人:河北秉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裕华区槐安东路***号万达广场写字楼*座
邮编:******
联系人:艾伊迪,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苍梧县梨埠镇凤仪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苍梧县梨埠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方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苍梧县梨埠镇凤仪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质疑函*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与采购人协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答复: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记录,贵公司未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公告期内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贵公司不属于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具备质疑的条件。因此,贵公司的质疑我公司不予受理。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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