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5-10-23 00:00:00
西充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集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律文书集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内容
原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 | (一)基本要求 | *、基本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送达相关操作规则及相关工作管理规定为诉讼参与人提供送达服务并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参照采购人对其职员的管理制度执行)。其中送达内容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出庭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普通程序)、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应诉通知书、支付令、执行类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司法文书。 *、人员配置 按西充县人民法院案件送达的实际需求,供应商需派驻不少于*名送达员入驻送达中心,送达员身体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岁;送达中心或窗口送达岗位需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凭;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人员名单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关系 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是劳务购买关系,送达员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劳务(劳动)关系,其工资、考核、保险以及工作中、工作前后的工伤、第三方致害、意外伤害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负责提供办公场地、移交工作任务、进行现场管理、业务指导、考评建议等工作相关事务,并向供应商按约定支付费用等,除此之外均由供应商负责。 *、工作内容 由采购人授权送达员负责工作内容包括:庭前文书制作打印、结案裁判文书的印制盖章、文书送达、送达相关信息的采集、工作资料信息的扫描上传、录入送达材料、送达信息等与送达相关的事务性工作。(送达员职责参照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中书记员职责的规定) 送达员按照法律文书的递进式送达规则(送达方式包括:电子送达、窗口送达、邮寄送达、外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及时限节点要求进行案件的全程送达工作。 采购人发出送达指令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达任务。送达数据由供应商汇入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 |
更正为: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 (一)基本要求 | ★*、基本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送达相关操作规则及相关工作管理规定为诉讼参与人提供送达服务并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参照采购人对其职员的管理制度执行)。其中送达内容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出庭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普通程序)、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应诉通知书、支付令、执行类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司法文书。 ▲*、人员配置 按西充县人民法院案件送达的实际需求,供应商需派驻不少于*名送达员入驻送达中心,送达员身体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岁;送达中心或窗口送达岗位需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凭;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人员名单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关系 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是劳务购买关系,送达员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劳务(劳动)关系,其工资、考核、保险以及工作中、工作前后的工伤、第三方致害、意外伤害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负责提供办公场地、移交工作任务、进行现场管理、业务指导、考评建议等工作相关事务,并向供应商按约定支付费用等,除此之外均由供应商负责。 ★*、工作内容 由采购人授权送达员负责工作内容包括:庭前文书制作打印、结案裁判文书的印制盖章、文书送达、送达相关信息的采集、工作资料信息的扫描上传、录入送达材料、送达信息等与送达相关的事务性工作。(送达员职责参照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中书记员职责的规定) 送达员按照法律文书的递进式送达规则(送达方式包括:电子送达、窗口送达、邮寄送达、外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及时限节点要求进行案件的全程送达工作。 采购人发出送达指令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达任务。送达数据由供应商汇入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充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天宝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佳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充县东风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
南充佳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