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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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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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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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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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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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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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荆州智慧住建系统平台运维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荆州智慧住建系统及平台一年运维服务,包括数据库维护、监测服务、性能调整、应用系统升级等服务。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级住建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片联系交流制度》的通知(鄂建办〔****〕*号)中指出******;鄂西南片区:由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住建部门组成,片长单位由宜昌市住建局担任******;,鄂西南片区七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鄂西南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联系交流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建立片区信息共享机制。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宜昌智慧城建监管系统为依托,逐步打通各地区综合监管、诚信管理和实名制管理系统,构建鄂西南片区建设信息一体化平台,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综合监管信息、建设企业及人员信息、材料供应及价格信息异地实时查询、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在省住建厅协调、宜昌住建局支持下,****年由宜昌智慧城建系统的开发单位湖北升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费利用宜昌智慧城建系统搭建起荆州智慧住建系统平台并提供了一年的运维服务。
综上原因,拟由湖北升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一年的荆州智慧住建系统平台运维服务(包括数据库维护、监测服务、性能调整、应用系统升级等服务)。
经论证,本项目由于涉及软件知识产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北升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兰台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张宇伶
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魏涛
联系地址:荆州市江汉北路金科集美书院*栋***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