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0-23 00:00:00
“农光互补”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农光互补”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总承包
招标序号:**[****]***号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乡村振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柳军、季建峰、郑燕、陈央************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慧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肆仟陆佰伍拾柒元叁角捌分(¥*******.**)
预中标下浮率:*.*%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建侠
质量标准:合格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望成茶园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捌角壹分(¥*******.**)
预中标下浮率:*.*%
拟派项目负责人:周金兰
质量标准:合格
中标候选人*:丽水马超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伍仟零贰拾贰元柒角柒分(¥*******.**)
预中标下浮率:*.*%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焕庭
质量标准:合格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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