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23 00:00:00
南航国际物流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财税驻场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南航国际物流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现对财税驻场服务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预算: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万元
(二)服务期限:*年
(三)服务范围:中国
(四)项目需求(以下需求可满足一项或多项):
项目 | 项目明细 | 项目要求 |
财税驻场服务 | 安排*人驻场供应链公司**个工作日/月,按照*小时工作制提供财税驻场服务 | *.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 *.驻场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税务、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驻场人员需具有*年或以上财税相关经验,并熟悉国家财税法规和会计准则。 *.差旅费、食宿费等由驻场人员自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三)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四)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五)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是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报名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三)报名资料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签字盖章文件扫描件
(四)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女士************ / ***********
邮箱:*********@*****.***(报名资料发送到此邮箱)
五、附件
*******公司(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项目报价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财税驻场 服务费 | 年 | * | ||
以上费用为含税价。 | ||||
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发送至邮箱:*********@*****.*** (一)项目报价表 (二)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三)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四)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相关截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