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23 18:09:32
招标公告
广东南传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广州国际文化中心营销策划顾问及首席租赁代理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国际文化中心营销策划顾问及首席租赁代理服务(第二次招标)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由营销顾问费用、基础代理佣金、统筹管理佣金,共三部分组成。其中:
(一)营销顾问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月;
(二)基础代理佣金: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与成交租户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中规定的首年首月租金的***%。
注:投标人有效报价区间:***%****%(含***%和***%),否则无效;
(三)统筹管理服务佣金:
基本统筹管理佣金: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与成交租户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中规定的首年首月租金的**%。
注:投标人有效报价区间:*%***%(含*%和**%,否则无效)。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情况:广州国际文化中心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全球智慧城市示范区核心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上**层地下* 层,主体建筑高度*** 米。
(二)出租面积及范围:本次出租代理为项目写字楼部分,建筑面积共******.**㎡(范围为****层,不含避难层及空中大堂),授权代理租赁面积*****.**㎡(占写字楼总出租面积的**%)。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地块。
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采用委托形式:乙方为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及首席租赁代理服务的提供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整体招商策划方案,负责招商筹备阶段的策划,以及负责正式招商阶段的招商工作;
(*)配合甲方完成与甲方上级单位关于本项目经营性物业认定相关的申请和汇报,并取得甲方上级单位批准;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认可的租赁价格、租赁考核任务指标(进度指标)等条件完成写字楼租赁相关工作。
(*)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除甲方自行统筹管理的一般代理人(如有)外的其他一般代理公司的统筹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统筹管理方案。
(*)完成本项目租赁所涉及的项目与租赁客户定位分析、租赁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市场信息跟踪、宣传策划与推广、制度及流程建设、市场分析、客户合同制定及合同续约建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需求”)。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需求”。
七、服务期限:自正式首席代理服务合同签署日起至项目竣工正式交付后*年。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须具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能够在广州承担房地产租赁代理业务;(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出租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的写字楼物业租赁代理的项目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承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符合广州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以在广州市范围内承接租赁工作;在执行中标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七)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建工大厦**楼招标代理部。
*.*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建工大厦**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南传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号广东数字文化谷*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建工大厦**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广东南传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号广东数字文化谷*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十二.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保险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