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0-23 00:00:00
根据相关规定,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项目预算:***万元
招标需求:
标段 | 分项内容 | 被审计单位数量 | 预算(万元)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数量 |
一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 *家 | *** | *家 |
小 计 | *** | |||
二 | 市国资运营公司(含大合并)、安邦护卫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 **家(家数不含大合并) | **(其中包含安邦护卫公司单独结算的预算*万元) | *家 |
市城发集团本级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 **家 | ** | ||
市陆港集团、市综合资产经营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 **家 | ** | ||
市金控公司、市数科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 **家 | **(其中包含市数科公司单独结算的预算*.*万元) | ||
市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 **家 | ** | ||
小 计 | *** | |||
注: *.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开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最终被审计的各集团下属各级子企业数量以实际为准。 *.各投标人可任意参与*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个标段。(即标段一的中标单位若同时参与了标段二的投标,将拒绝其进入标段二的评审环节。) *.根据金国资发〔****〕**号 第十五条 相关规定“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市属企业审计业务满*年的,之后连续*年不得参与该市属企业的审计业务。” *.按照《金华市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市属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评价结果: (*)****年度评价结果为*级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近五年内评价结果为*级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中标人为金华市区外的企业,可由被审计单位承担一定额度差旅费,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标段一要求特别说明:若投标人为****年金华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验证及优化咨询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参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投标。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不存在金华市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试行)金国资发〔****〕** 号“第三十一条(二)和 第三十四条”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元。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 室。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 楼开标* 室。
六、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七、其他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号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俞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