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2025-10-23 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外聘律师代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外聘律师代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采购人拟选取*家律师事务所提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自****年*月*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
*.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并且年审合格。
*.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截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近*年(****年*月*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报价供应商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报价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报价供应商的责任。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 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份):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节假日不予办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开户银行: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支行;银行帐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中国银行威海分行*楼***会议室(威海市青岛北路*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公开报价时间:****年** 月**日**时**分
公开报价地点:中国银行威海分行*楼***会议室(威海市青岛北路*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地 址:威海市青岛北路* 号
联 系 人:孙经理,战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威海市昆明路** 号(金猴购物广场五楼北区)
联 系 人: 王路平、邵黎华、谭训军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