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滨自然资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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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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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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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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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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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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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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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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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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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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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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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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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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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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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十五路以南、东外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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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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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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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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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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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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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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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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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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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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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剩余价款须在****年**月**日前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万元与周边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严格按照《黄河十五路以南、东外环以东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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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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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七路以北、道旭干渠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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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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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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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且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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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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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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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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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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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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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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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剩余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不支付利息。该宗地竞得者按规划须配建*个班,***个学位的幼儿园,待幼儿园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个月内无偿移交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另须严格按照《关于高新区新七路以北、道旭干渠以东地块建设条件的意见书》(滨高新建发〔****〕*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该宗地周边****平方米土地待征收后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并办理合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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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竞买土地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参与住宅用地(*********、*********地块)竞买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除此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滨州市区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女士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