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0-23 00:00:00
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清产核资和财务清算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靖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分所(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靖州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清产核资和财务清算项目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采购项目名称: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清产核资和财务清算(包 *)
*、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
为甲方指定的*家县属国有企业分别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靖州县荣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军粮供应有限公司、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诚州测绘规划有限公司提供整合重组相关的清产核资服务(含资产清查、负债核实、权益确认等)及财务清算服务(含账务清理、损益核算、清算报表编制等),最终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的清产核资报告及财务清算报告,并协助甲方完成整合重组过程中的财务数据对接与说明工作。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陆万贰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 ||||||||||||||||||||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 乙方: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分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邹俊林、曾敏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欧新 |
电话:/ | 电话:************* |
地址:靖州县梅林中路***号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号*栋***室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日期:****年**月**日 | 签订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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