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财采投处[2025]34号
2025-10-23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牡财采投处[2025]34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5-10-23 00:00:00
牡财采投处[****]**号
作者: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高端**维保服务(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康泽利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孙涛

被投诉人*:牡丹江维泽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牡丹街南

被投诉人*:黑龙江普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南市街**号

五、基本情况

沈阳康泽利莱科技有限公司对牡丹江心血管病医院*高端**维保服务(二次)(项目编号:[******]****[**]**********)第一包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中标人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且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法定资格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具备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机构面对我司合法的行使质疑权利,敷衍了事,质疑回复漏洞百出,质疑回复事项错误,适用依据错误,且与中标人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诉事项*:中标人为了谋取中标,提供虚假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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