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可研与设计服务(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2025-10-23
西藏/林芝 变更澄清
林芝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可研与设计服务(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西藏/林芝-2025-10-23 00:00:00
西藏/林芝-2025-10-23 00:00:00
林芝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可研与设计服务(二次)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野生植物专家团队专家身份及资质证明描述说明的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林芝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可研与设计服务(二次)》(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野生植物专家团队专家身份及资质证明描述说明进行调整如下: 证书复印件:清晰显示“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或高等教育、科研系列中“教授”、“研究员”等字样的证书复印件。专业方向须为植物学、林学、园林、园艺、森林培育、生物科学、农学等相关领域,并且能够证明其具有野生植物分类、引种、栽培、繁育等相关方向的从业能力。 二、澄清说明: *.本次澄清仅为表述清楚,消除歧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分细则本身并未作出实质性修改。 *.此澄清不影响投标人正常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均保持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所有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以此通知为准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