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HG-202509QG-009001的澄清文件
2025-10-23
湖北/黄冈 变更澄清
HBHG-202509QG-009001的澄清文件
湖北/黄冈-2025-10-23 00:00:00
湖北/黄冈-2025-10-23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冈科技成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澄清回复函* (项目编号:*********************) 致投标人: 黄冈科技成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项目名称)黄冈科技成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标段名称)作如下澄清回复: *.投标人附件一财务要求中,要求投标人近*年平均利润大于*元,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将利润、纳税额、注册资本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我司要求合规调整。 回复: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不适用本项目,且“投标人近 * 年平均利润大于*元”为示范文本格式条款,不作修改。 招标人:黄冈高投盛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