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5-10-23 00:00:00
关于《邹平市民政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级评估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滨州市民政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优化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民〔****〕**号),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补项目奖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街道、社区、村(居)委会、个人或社会力量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需投入运营时间满*年并经评估达到*星级及以上。
现根据《滨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审批审核重点***;和***;滨州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指引***;的通知》(滨民函〔****〕**号),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组织进行等级评估。
二、服务内容: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各镇(街道)申请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补项目情况,依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和《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文件,为申请机构进行等级评估。
三、服务期限:
接受委托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服务要求:
*、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本次需评估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共约计**处,评估费用上限***元/处,共计*****元。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按供应商投报总价/**处进行核算,成交后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根据实际评估机构数量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服务完成且出具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老年人照护等级评估或养老服务机构评估。
*、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