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2025-10-23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广州-2025-10-23 00:00:00

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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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珠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今年工作计划,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一家单位承接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周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

  (二)服务内容

  *.成立项目工作组,组织*人以上的专家团队开展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熟悉相关领域情况。

  *.按照采购方需求开展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调查研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数据的收集,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编制《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初稿,并根据采购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安排,参与研究会议、实地调研等工作。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研究、咨询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相关资质、承办能力及承接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评审标准说明

  评审共有*项标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评分表:(省略)

  六、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封装)。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封装)。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专业能力和配置、质量保证等情况资料) (加盖公章,封装)。

  (四)项目承接工作方案及详细报价(加盖公章,封装)。

  (五)承诺函(对报名资料真实性、业务完成质量做出承诺,封装)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其中(三)(四)(五)资料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七、递交报名资料

  递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

  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号佳信花园**、**栋首层。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

  八、评审办法

  采购人成立项目采购比选工作小组,根据采购人的关于服务采购自行采购管理工作规定及程序,择优选定承办单位。对于未入选的竞投人,采购人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 项目需求.****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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