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0-23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西安-2025-10-23 00:00:00
陕西/西安-2025-10-23 00:00:00
蓝田县人民法院[***]蓝田法院****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蓝田法院****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蓝田法院****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号建邦华庭*号楼*单元***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蓝田法院****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其他服务 | 食堂采购 | *.采购项目服务区域:蓝田县人民法院机关、*个人民法庭(蓝关人民法庭、鹿塬人民法庭、玉山人民法庭、汤峪人民法庭) | 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及其他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文件服务方案服务标准落实执行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柏龙、郑寅力、李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采购结果公示为准。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缴存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大街支行 账 号:**** **** **** **** *** (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 蓝田法院****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
地址:蓝田县玉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路*号新世纪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珍
电话:************
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采购公告
- * 变更公告
- * 结果公告
- *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