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谭家堡林区0.2万亩林地出租项目
2025-10-23
云南/文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谭家堡林区0.2万亩林地出租项目
云南/文山-2025-10-23 00:00:00

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谭家堡林区*.*万亩林地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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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谭家堡林区*.*万亩林地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承租方,须认真阅读本说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承租方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说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对自己参加的竞拍活动的行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拟出租****亩国有林下土地现状为成片的秃杉和八角林,未得到合理利用,此次竞拍成交的承租方将进行必要的平整和林间种植设施的完善,并集中规模化发展林下种植,提升国有林下土地整体价值,助力乡村振兴,项目为出租林下土地使用权,地上林木(秃杉树和八角树)依然归属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承租方只享有林下土地承租方种植的经济作物收益权益。 (三)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林下种植以外的作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四)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会派出专人定期对出租林下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国有林下土地,发现违规使用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终止合同。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承租方向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一次性支付全部**年租赁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向承租方移交国有林下土地的经营权,承租方在不改变国有林下土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按约定自主开展经营、使用租赁的国有林下土地。 (六)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在林下种植的地面附着物由承租方自行清理。如不清理,视为承租方放弃,地面附着物为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所有。 (七)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有权制止承租方损害国有林地资源的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承租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国有林下土地,享有所种植的林下经济的收益权,租赁到期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在租赁国有林下土地范围内不得砍树出售,不得开采矿产资料出售。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八)承租方取得的国有林下土地经营权,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同意承租方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不得干涉承租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为承租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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