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新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2025-10-23
安徽/安庆 变更澄清
安庆高新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安徽/安庆-2025-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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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高新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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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高新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
各投标人:
“安庆高新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回复
*.招标文件和设计说明中本工程山口片新建排水管道施工范围是“起点为八里湖路与勇进路交口,沿勇进路*石门湖路*鹰山路*山口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约****米。”但平面图纸中仅有八里湖路至山口路段标注有“本图在***工程范围内”,其余的平面图纸均未标注,且山口片图纸主要材料表中也区分了山口路以西为*** 工程范围内部分,山口路以东部分不在 *** 工程范围内部分。本次***项目山口片新建排水管道是否仅施工山口路以西八里湖路至山口路段?
答:以图纸标注为准。
*.招标文件第**页,设计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提供)自****年*月*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内容须含有排水工程)设计(或 ***)业绩。 问题:设计业绩提供单个设计合同,需要提供合同的竣工验收资料吗?
答:业绩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认定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附录*。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庆铭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号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新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