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宁海县桃源中路90号办公用房承租权(叁年期)挂牌公告
2025-10-23
浙江/宁波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海县][]宁海县桃源中路90号办公用房承租权(叁年期)挂牌公告
浙江/宁波-2025-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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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025-10-23 00:00:00
宁海县桃源中路**号办公用房承租权(叁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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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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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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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中路**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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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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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毓丰良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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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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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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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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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一、租赁期间,如发现承租人在租赁资产内储藏、使用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物等影响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未做好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或侵占使用未租赁资产、存在涉及安全生产和环保等影响公共安全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追索被侵占资产的租金。出租方收回承租权,没收保证金,终止租赁合同。
二、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维护房屋及屋内设施,自行承担设施维修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或者改善增设他物,应在确保房屋及设施使用安全并考虑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的前提下,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完好交回,否则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对房屋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承租人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三、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房屋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日内自行拆除搬迁,但承租人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影响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四、房屋返还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房屋及相关设施。
*.承租人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承租人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同委托方签订租房协议后方可根据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从事商业经营。
六、承租期间的承租房修理及产生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负责,委托方概不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七、承租期间,如遇中途拆建、变卖等政策因素变化,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具体以委托方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承租人需在竞拍成功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房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若承租人超期未来签订合同,则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竞拍结果无效,出租人可重新公开竞拍。
九、所有规定最终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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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挂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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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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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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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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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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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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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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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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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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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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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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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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