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J-202108TL-043035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0-22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HBSJ-202108TL-043035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宜昌-2025-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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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铁路物资*设备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十批次建管甲供物资(项目名称)****、****(包件号)运维工机具(工务专业)(物资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补遗 一、****包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规格书“总则**.*锂电设备在供货前提供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修改为“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 二、****包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规格书“总则**.*锂电设备在供货前提供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修改为“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 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上述调整后,形成的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该文件为依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