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10-2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设备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以下车辆/设备:高压疏通车(清洗吸污车)*部、自卸工程车*辆、普通货车*辆、大功率排水车(龙吸水)*辆、****管道检测设备*套、铣刨机*台、发电机组一部等。须提供相应的车辆/设备购置发票(购买人为供应商)或车辆/设备有效租赁协议(承租人为供应商)及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更正为:*.设备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在项目成交后,须提供*部高压疏通车(清洗吸污车)、*辆自卸工程车、*辆普通货车、*辆大功率排水车(龙吸水)、*套****管道检测设备、*台铣刨机、*部发电机组用于履约,同时需提交*份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其中,前*类车辆需提供购置人为供应商的设备发票复印件(自有)或租赁协议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后*类设备需提供购置人为供应商的设备发票复印件(自有)或租赁协议与设备相关权属证明复印件(租赁)。承诺函格式可自行拟定,内容须明确:承诺按要求提供上述所有车辆设备及对应证明材料;若履约时无法提供相关车辆设备,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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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诏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号**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颜
电话:***********
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