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5-10-22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5-10-22 00:00:00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 同类项目:项目设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庐江高新普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时**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张怀远,*************。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及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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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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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补疑

庐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大基地一期项目设计(项目编号:**************),本项目无须递交响应保证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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