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5-10-22 00:00:00
澄江市梁王河沙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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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将于****年**月*日**时至**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澄江市梁王河沙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拍卖公告发布的媒体及平台
(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网址:*****://****.**.***.**/*****************/#/********?****=**);
二、拍卖标的信息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经营权所依附主要资产 | 面积(亩) | 出让期限(年) | *年出让金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元/次) | 备注 |
* | 澄江市梁王河沙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 | 经果林 | ***.** | * | ***.** | *****.** |
三、拍卖时间及竞价办法
(一)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北京时间,下同,延时除外)
(二)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
(三)竞价办法: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进行注册报名和进行拍卖竞价,本次为电子化竞价交易,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包含自由和限时竞价),竞买人自备网络、自带电脑、自选地点并提前进行系统调试确保可正常参与拍卖竞价;如果出现网络卡顿、设备故障、未按时竞价等,导致竞买人不能竞价的情形,竞买人责任自负,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四)竞价规则
(*)以电子式增价方式竞价,竞价开始,竞买人首次点击出价系统默认就是起拍价,每次加价等于增加一个加价幅度,也可以跳加出价,但跳加幅度必须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自由竞价,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显示,一经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的不能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或等于底价的即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重复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拍卖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一)展示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澄江市梁王河沙坝生态清洁小流域,不组织统一踏勘,竞买人于踏勘前与我公司联系)。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勘查拍卖标的,认真研究标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明细、面积、数量、质量等,并认可其他规定要求,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卖报名资格及注册办法
(一)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竞买登记表(填写完成后签字摁手印);
(*)拍卖规则(填写完成后签字摁手印);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摁手印);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签字摁手印)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携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摁手印);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缴纳截图);
(*)竞买协议书(具体请联系我公司);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竞买登记表(填写完成后签字盖公章);
(*)拍卖规则(填写完成后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及委托方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缴纳截图);
(*)竞买协议书(具体请联系我公司);
竞买人应该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以上资料见公告附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自然人签字摁手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盖公章及签字摁手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竞买人必须在****年**月*日**:**前补齐上述资料,否则,不予办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与此次拍卖。
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申请,多报无效;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的交纳人、买受人、拍卖成交款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有意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请按照本公告中竞买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贰拾万元整),转账到指定账户,法人参拍的从基本账户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年**月*日**:**;竞买人凭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到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址:澄江市凤翔路北 ** 号)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缴款人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竞买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缴款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澄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
注:在拍卖保证金转账时在银行凭证备注栏中写明报名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拍卖标的名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自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计利息;其他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计利息。
六、**数字证书办理和竞价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一)**数字证书的办理
凡有意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竞价。
**数字证书有*种办理途径:
第一种途径,现场办理。竞买申请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到玉溪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号政务大厅六楼)办理,服务热线:***********,**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第二种途径,网上办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办事指南在***数字证书栏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按照流程自行办理,邮寄**数字证书。
以上*种办理途径,首先需要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网上办事栏进行:注册登记→信息完善→等待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数字证书。
竞价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以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国有产权,在网上查看公告,下载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
竞价文件及资料下载:竞买人凭**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顶端选择“玉溪市”→点击进入“玉溪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信息”→“国有产权”→找到并进入本项目对应界面查看竞价公告→在附件列表下载竞买标的物具体情况及竞价文件等。
(三)报名时间及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前
报名资格确认时间:****年**月*日**:**前;
*.网上报名操作
竞买人凭**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信息网”→在顶端选择“玉溪市”→点击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下载安装**驱动)→“我要投标”→“国有产权”→找到本项目→在“我要报名”界面按步骤进行报名操作;上传的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五条。
七、拍卖流程
申请人注册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项目报名→查验报名资料→报名截止→竞价(包含自由和限时竞价)→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结果公示→买受人上传合同等文件资料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鉴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请各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务必与我公司联系,由我公司工作人员陪同进行踏勘,当面对标的物的情况进行告知及核实,认可标的物现状须签署《竞买协议书》,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全部现状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二)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以上列举标的物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将在《特别告知书》中详细载明,但《特别告知书》中未载明的瑕疵及其他问题,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排除提供的标的物数据与实际有差异的情况,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负责任何赔偿或补差额等责任,均以实际情况现状带瑕疵进行交割,敬请竞买人注意风险。
(三)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差旅费及其他所有费用自理),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明细、面积、数量、质量等数据仅供参考,均以实际现状为准,交接时多不退,少不补,请竞买人实地踏勘、认真分析测算、做好尽职调查、谨慎报名参拍。
(四)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按约定与我公司及委托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其他文件,成交价款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五)租赁(出让)期限:*年。租赁(出让)期间如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出让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产品经营权。买受人对本标的所涉及的土地及水面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并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在标的所涉及的土地上设置生产、管理、景观等配套设施。
(六)买受人仅限于在标的物范围内开展生态产品开发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采摘、销售等(需符合生态保护要求),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不得越界经营,还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七)买受人自行负责水、电、网络、天然气的开户,承担出让期内开发经营标的物所需的水、电、网络通信、天然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并按时缴纳。
(八)买受人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标的进行转包、分包、调换使用或抵押。
(九)本次拍卖标的无产权证,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买受人开发经营所需办理证照提供担保责任。各竞买人须对经营标的的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买受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委托人协助提供。
(十)出让及经营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它可能存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出让期内,买受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做好现场管理,买受人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治安、行政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且在标的范围内做好用火安全,若因野外用火不当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其民事及刑事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若因生产、运输需要修建临时道路或上下坡道的,应在施工前向委托方及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实施。使用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十三)出让期满,若买受人未成为下一期经营方,则买受人前期的固定投入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未形成附合的附属设施,所有权属于买受人,买受人有权予以搬离,搬离时不能损坏标的物,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恢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十四)出让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直接涉及委托人所属土地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附着物、青苗等)的补贴归委托人所有,涉及买受人所新投入的资产及生产经营相关补贴归买受人所有。
(十五)出让期内如遇政府重大项目引入需要买受人退出的,买受人应予退出,地上属于买受人投入的附着物(含新增苗木)及经营损失补偿金归买受人所有。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自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计利息;其他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计利息。
(十七)请竞买人于竞价会开始前自行调试好电脑等待竞价,如竞买人未提前登录调试好系统,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八)本公告与我公司的《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书》等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及最终解释权为准。
九、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属违约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一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赵先生***********
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龙湖时代金融中心*座****号。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拍卖文件)澄江市梁王河沙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公开竞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