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2025-10-1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阳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阳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阳市民政局
地 址:新城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阳市弘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阳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服务团队要求 *、具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服务人员要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二、服务要求 *、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纳入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范围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并结合其意愿,提供个性化服务计划,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照护服务类救助、生活服务类救助、关爱服务类救助等服务。 *、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同一个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次的服务,每次服务总时长不应低于*小时。服务完成次数以服务次数为基准,若一次性提供多类服务,依旧视为*次服务。同一天内对同一服务对象不可开展*次及以上服务。 *、在项目执行时间内,由项目承接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等,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 *、服务承接主体应在前期围绕项目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根据每位服务对象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相关执行标准和周期,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服务标准、进度安排等,经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确认、签订协议后按计划实施(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照护需求变化等因素,经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商议一致后,可优化调整方案)。因服务对象临时住院、远距离搬迁、死亡等导致无法接续服务时,应视情况及时采取暂停或终止等措施。 *、承接方应具备一支高标准、严要求、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包括: (*)专业技能强、文化层次高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化、高水平管理团队; (*)专业服务团队; (*)专业社工团队; (*)专业培训团队。 *、服务中如有服务对象去世,服务对象名单按采购人要求调整递补。 *、承接方须具备较强的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能力和培训经验,能自行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班,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高水平、多形式、专业化进行培训。采购人保留参与旁听培训过程和提出指导意见的权利。 *、承接方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将服务对象信息、服务全流程记录信息、服务评价信息等内容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