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22 18:25:27
询比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明珠公司武汉酒店市区酒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年南航明珠公司武汉酒店市区酒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服务类。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额为**万元,拟签订*年框架合同。由采购人提供场地、设备/耗材、劳保用品及必要的生产工具,通过询比方式采购*家供应商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区保洁、客房保洁、餐饮楼面勤杂服务、车辆接送等业务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生产需求及服务标准针对性地制定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生产实施方案、作业流程图等。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人员年龄要求为:女员工**周岁以下,男员工**周岁以下。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派驻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费用组成及采购限价
服务内容 | 服务费用组成 | 加成比例限价 | 备注 |
公区保洁、客房保洁、餐饮楼面勤杂服务、车辆接送等业务服务 | 月总服务费用(含税)=【供应商服务成本*(*+加成比例)+专项成本】*(*+税率) *.供应商服务成本包括供应商为提供服务人员发放的工资、绩效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 *.加成比例: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专项成本:包括社会保险、意外险。 服务成本、专项成本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如有缺漏或超过加成比例(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 **% | 月总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武汉酒店市区酒店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服务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需依法缴交的各类税费、保险、劳保费用等,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约定价格外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项目所支付的总服务费均包含了所有外包人员食宿、福利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
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本项目为加成比例的报价方式。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一个加成比例,要求最多保留*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加成比例,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加成比例,且加成比例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例:加成比例有效报价范围≤**%。加成比例须为固定的值(例如:**%),不得存在区间值(例如:**%~**%),不按照上述要求响应报价的,报价无效。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 | 公区保洁、客房保洁、餐饮楼面勤杂服务、车辆接送等业务服务 | 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号南航明珠武汉酒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备注:如服务地点和需求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减的,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无条件按更新的服务地点和需求单位提供同等的服务,服务价格不变。 | |||
*.*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年*月*日至报价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份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签订合同前,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人在名单内的,取消报价(中选)资格。(注意:须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所有公告的完整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号南航明珠武汉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女士,************
*.*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南航贸易大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女士,************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