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2(二次)中标公告
2025-10-22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2(二次)中标公告
河南/郑州-2025-10-22 00:00:00

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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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数据治理服务及校级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建设。

*.包段划分(包*):校级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建设。

*.交付期(包*):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开发、调试及初验,上线试运行**天后进行终验。

*.交付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俊营、刘雪、赵朴一、汪太鹏、王战红(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包段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警察学院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如意路*号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电话:*************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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