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22 18: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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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政局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将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机构承接荔湾区****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期和末期评估服务。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期和末期评估服务。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联系人:眭先生,联系电话:************)
三、采购内容
对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的荔湾区****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覆盖面、规范性、服务效果以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估。
四、资金来源和总价
资金来源: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总价:不高于*****元。协议签署后分两次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中选单位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待中选单位向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交中期和末期项目评估报告后,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向中选单位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
五、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团队需由医师或康复师、心理咨询师、会计师、中级社会工作师等跨专业专家人员构成;
(五)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有开展等级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本项目有效响应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遴选活动终止,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报名资料
(一)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
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或招标文件响应部分高度雷同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遴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年**月**日至****年**月**日。
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号荔湾区民政局二楼***房。
八、遴选标准
(一)本次遴选采用参照综合评分法,以遴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综合评分=报价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
(二)报价合理性评分(满分**分):
(三)商务响应评分(满分**分):
(四)技术响应评分(满分**分):
遴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遴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遴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遴选活动终止。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