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2号)
2025-10-22
河南/许昌 质疑投诉
禹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2号)
河南/许昌-2025-10-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许昌-2025-10-22 00:00:00
禹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禹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禹财竞谈******** | ||
| 二、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医院数据中心紧急扩容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十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号鑫苑都汇广场*号楼**栋**层****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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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郑州百悦润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采购编号填写有误且未进行更正,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郑州百悦润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的(第*备份软件、第**硬盘和第**内存)规格型号列未标注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针对投诉事项*:郑州百悦润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主体采购编号与谈判文件主体采购编号相同均为*************,且项目名称均为禹州市中医院数据中心紧急扩容项目(三次)。同时,投标企业郑州百悦润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报价、技术参数等关键性信息均贴合项目需求。谈判小组认为响应文件中未在主体采购编号后加“**”未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无需更正,且该错误不属于谈判文件明确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因此,投诉人提出的“响应文件中采购编号填写有误且未进行更正,应取消其投标资格”缺乏事实依据,此项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序号*“备份软件”在规格型号列标注为:数腾软件*******。产品制造厂家“上海数腾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中显示:“数腾软件*******”为该公司制造的货物名称“备份软件”的品牌型号,该软件已依法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名称为《数腾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登记号:************)。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序号**“硬盘”在规格型号列标注:联想*.*******;序号**“内存”在规格型号列标注:联想服务器内存***。产品制造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中显示:“联想*.*******”和“联想服务器内存***”均为该公司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因此,投诉人提出的“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的(第*备份软件、第**硬盘和第**内存)规格型号列未标注型号”缺乏事实依据,此项投诉不成立。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禹州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