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0-22 00:00:00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和****焦炉烟气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活性炭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特殊情形公示]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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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和****焦炉烟气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活性炭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的特殊情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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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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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和****焦炉烟气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活性炭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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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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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炼铁厂**和****焦炉烟气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主要为**和****焦炉烟囱出口烟气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可减少**、****焦炉烟气净化装置生产运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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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本次采购的活性炭脱硫装置和活性炭再生系统需要使用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相关专利技术:一种逆流式烟气净化装置及其净化单元(专利号 ** ************.*)、一种脱硫脱硝系统的活性炭再生塔(专利号 ** ***** *******.*)。
*.该设备为向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可以采用“ 不招标”采购方式。
*.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年已向宝山基地炼铁厂供货过一套相同的烟气净化装置作为备用烟气净化系统,技术先进,质量可靠,运行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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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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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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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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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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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张洁晶***********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