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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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延伸工程、*号线一期、*号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延伸工程、*号线、*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号、甬发改审批[****]***号、甬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延伸工程分东延段和西延段,东延伸段线路全长约*.***公里,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地下车站*座(国际会议中心站),共用东钱湖车辆段和慈城停车场,沿用*号线既有的谢家、甬兴主变电所供电,夏禹主变电所备用支援供电,共享东环南路控制中心。西延伸段起于慈城西站,线路长度约*.***公里,设*座高架车站(慈城西站)车辆段场、主变电所和控制中心与*号线共用。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全部为地下线,设站**座, 其中换乘站*座,平均站间距*.****。正线最小曲线半径为****,最大坡度为**.*‰。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为下应南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设*座主变,分别为傅家主变(与*号线共享)和谢家主变(与*号线共享),拟接入宁波市第二控制中心。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线路全长约**.*****,全部为地下线,设站**座,其中换乘站**座。最大站间距****.****,*号线工程设*处车辆基地,分别为下应南车辆段和联群停车场,用地规模分别为**.****和**.****,分别接轨于云龙站和应嘉路站。本工程设*座主变,分别为傅家主变(*、*号线共享)、联群主变(*、*号线共享)、樱花主变(*、*、*号线共享,需拼柜改造);设控制中心*座,接入宁波市第二控制中心。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号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后*个月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服务内容: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延伸工程、*号线一期工程及*号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包括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工作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标段划分:*个。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项目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分工,承担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第*.*.*项及*.*款的规定,承担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第*.*.*项及*.*款的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上发布。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施琪嵘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
联 系 人:范少亮、朱雪洋、王赫男、姜雨薇、韩冰、范琦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