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各辖区大队)2025年涉案车辆报废拆解处置服务项目(GXJC-HZ-2025-013)质疑答复函
2025-10-22
广西/贺州 变更澄清
广西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各辖区大队)2025年涉案车辆报废拆解处置服务项目(GXJC-HZ-2025-013)质疑答复函
广西/贺州-2025-10-22 00:00:00
广西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各辖区大队)****年涉案车辆报废拆解处置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字号

质疑供应商:广西贺州环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钟山县****国道南侧(钟山镇丹龙村委段)

联系人:包奕霞

广西贺州环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贵公司提交的关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各辖区大队)****年涉案车辆报废拆解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经组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及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我公司标书被废标处理。

质疑事项*答复:

经核查贵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响应偏离表》内容填写不全,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评标程序*.*“(*)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评审要求,贵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质疑事项*本次招标活动没有按最高价中标法评标。

质疑事项*答复: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评标,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照最高价中标法评标。

质疑事项*广西昊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来宾市顺恒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铭邦实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存在串通投标嫌疑。

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未提供事实证据。

质疑事项*投标人资格审查存在严重错误,来宾市顺恒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和防城港市铭邦实业有限公司本不具有参加投标资格却被允许参加投标。招标活动违法。

质疑事项*答复: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五、资格审查**.*”的规定,来宾市顺恒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和防城港市铭邦实业有限公司未出现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不存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附件:质疑函.***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