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G237)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及澄清通知
2025-10-22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G237)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及澄清通知
安徽/六安-2025-10-22 00:00:00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中心城区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 *******************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及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疑问*:根据招标文件第**页“**.*.* ④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和具体人员,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评标时不再评审。”请明确,除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及人员安排是否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回复:不需要。

疑问*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企业荣誉的要求为: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一次国家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国家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称号的得*.*分;近五年内获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每有*个得*.*分;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每有*个得*.*分。请问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荣誉是否认可?

回复:评标办法中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评审已明确“以上奖项名称无指定性,投标人提供的奖项类型、级别和颁发单位符合本评审标准要求的可予以计分”,评审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为准。

疑问*:请问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项目人工工资单价为多少?

回复:参照****年第二季度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即***.**/工日。

本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安徽龙舒智慧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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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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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公告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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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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