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投处〔2025〕4号)
2025-10-22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投处〔2025〕4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2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冈县****年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餐厨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沐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
被投诉人:青冈县教育局
地址:青冈县人民办事大厅**楼
被投诉人:黑龙江众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号广告产业园***栋北区*楼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甲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号华美太古广场**号楼*****号商服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青冈县****年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餐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号)提出质疑,认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答复不合理,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预中标人黑龙江甲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预中标人黑龙江甲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青冈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