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0-22 00:00:00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年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市政耗材类)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名称:*********年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市政耗材类)
*、采购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预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项目总预算*******元。
二、相关标准:
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按国标执行,无国家技术标准的按行业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所采购的货物实际所需的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供货单和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
*、所有货物清单中包括未列型号规格或技术参数的货物产品,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按国标执行,无国家技术标准的按行业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
*、货物清单上限单价:详见附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并负责清单中规定的相应产品安装;
*.*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采用集中供货或零星供货方式,分别由中标人或采购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
五、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签收前的保管。
*.*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供货服务要求
*.*采购人按需采购市政耗材,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产品。
*.*安装要求:采购清单中对安装有规定的,中标人须按照要求,负责相应产品的安装调试。
*.*交接凭证:每次供货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本批次货物。其更换货物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不能影响采购人工作需要。若未能按时送到,将扣除当次供货款的**%违约金。中标人无法及时送达,采购人从别的渠道采购货物,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质保期要求壹年。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本项目大部分采用零星供货,投标人提供*×**小时的供货服务。*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小时内解决供货障碍问题。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人员值守服务。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对所有配送货物进行验收并在《货品配送清单》签字。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所配送的货物质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货物配送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是否按指令配送货物的品目与规格
*.*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货物材料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凭货物签收清单及产品合格证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有效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
*.*本项目的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原因影响采购人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报价报优惠率,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服务期限内的物价上涨因素投报优惠率。在合同供货期内,采购人不进行材料价格的调整。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安装(含施工辅材)、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