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小开岭村小桥沟3.97亩复耕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2025-10-22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小开岭村小桥沟3.97亩复耕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北京-2025-10-22 00:00:00
北京-2025-10-22 00:00:00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小开岭村小桥沟*.**亩复耕土地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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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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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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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小开岭村小桥沟*.**亩复耕土地出租 |
| 坐落地址: | 小桥沟 | ||
| 土地用途: | 耕地 | ||
| 地块**: | |||
| 地块名称: | 小桥沟 | 地块编号: | |
| 东至: | 道边 | 南至: | 山根 |
| 西至: | 道边 | 北至: | 坝台 |
|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信息
| 权属类型: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小开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是 | 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
| 拟出让期限(年): | 二年 | 出让用途: | 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种植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出租地块涉及家庭承包地(详见明细)。国土空间规划为:果园、农村道路、乔木林地。目前所有土地已完成复耕。土地用途为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种植。 *、租期共计两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按照《密云区复耕后土地发包及相关政策扶持办法》发包(租)价格为每亩****元,****年*****年,最高减免农村集体复耕土地承包费不得高于****元/年/亩;****年*****年最高减免农村集体复耕土地承包费不得高于****元/年/亩;由于复耕土地地力较差,肥力不足,灌溉设施缺乏,****年*****年承包(租)费每年每亩减免****元,承包(租)费为每年每亩***元,租金共计****元,正式合同签订**日内收取本年承包(租)费,此后每年承包(租)费于每年一月底前上交。承租方需承担**年签订日期前租金补偿****.*元。 *、土地用途为粮食作物和蔬菜种植,要严格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正负面清单》要求种植作物。基本农田使用需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要坚持农地农用,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得监管,不得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 *、要推进化肥减量工作。引导种植户科学施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鉴于该发包(租)地块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请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及复耕地块特殊保护制度,应地表种植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种满种严,不得占用复耕地块进行“非农化”、“非粮化”建设。如需开展设施农业项目,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促进种植类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得函》(京规自函[****]****号)要求,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请依法依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避免形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该出租地块全部为复耕未变为耕地地块,请结合时令开展种植,确保种满种严成规模,并在达到变更调查耕地标准后,及时向区级规自分局申请举证变更。 |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 经办人: | 电话: |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乔思洁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 家庭承包地流转明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