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2 00:00:00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药六厂餐饮社会化服务公告
【信息时间:**********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六厂餐饮社会化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六厂餐饮社会化服务
二、招标内容: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提升餐饮服务质量,让员工吃上放心、可口的饭菜,实现餐饮专业化服务。餐饮人员劳务拟对社会具备餐饮资质(经营项目中含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的公司招议标,实行社会化服务。
商务、技术要求
*.项目介绍:哈药集团制药六厂(服务地址: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宏盛路****号厂区)的食堂劳务对外承包,由社会第三方具备餐饮资质(经营项目中含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的公司派遣人员进驻企业服务。服务就餐人员***人左右。该项目仅限于劳务对外承包,承包方指定专人驻厂管理派遣人员配合招标方进行餐饮管理,食材采购和保管等均由招标方自行负责。
*.食堂清洁与卫生管理
(*)操作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确保后厨、烹饪区、洗消区等时刻保持干净、无油污、无卫生死角。
(*)就餐区:每日定时清洁餐桌、地面、垃圾桶等,保持就餐环境的整洁、舒适。
(*)餐厨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日产日清。
*.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并执行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标准优先)。
(*)负责对甲方提供的食材进行使用前检查验收,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每餐次、每菜品留样不少于***克,保存**小时)。
(*)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本次招标有效期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全年违规违纪行为超过*次(含*次)以上,取消次年续签资格,将重新进行招标,投标方须坚守到下一个中标公司进驻后方可撤出。
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丁丽梅,********/***********。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服务人员劳务费用结算方法:按服务人员自然月结算工资(工作用时*工时单价。
*.服务人员劳务费结算:投标方每月*日出费用核算清单,双方确认签字,**日前(节假日顺延)开具餐饮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人员劳务费付款方法:招标方以投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根据企业规模性质不同),按月以电汇的形式付款给投标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须具有餐饮资质(经营项目中含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
*.投标单位须具备完善的餐饮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服务质量标准等。
*.投标单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企业食堂、机关单位或大型团膳项目的托管运营经验,并提供至少***个同类规模的成功案例及相关合同证明。
*.投标单位须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在食品安全方面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投标单位须具有拥有稳定的、高素质的餐饮服务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和主厨需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
*.投标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等能力。
五、日程安排:
*、报名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截止。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
*、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室。
*、相关费用
*)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
账号:******************
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标段号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