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0-22 00:00:00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郫筒一小(代管蜀信路小学)****校宣系统户外***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南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顺和街**号附**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郫都区郫筒一小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西大街***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郫筒一小郫筒一小(代管蜀信路小学)****校宣系统户外***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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