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教育局柴城小学东南流小学南苏小学院落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10-22 00:00:00
|
|
|
| 无极县教育局柴城小学东南流小学南苏小学院落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
|
|
|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柴城小学东南流小学南苏小学院落提升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邯郸市舟业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天台山镇东马固村新***线南侧****
被投诉人:无极县教育局 地址:无极县幸福街北段 被投诉人:河北腾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号克拉公馆 相关供应商:河北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正定县正定镇燕赵北大街东侧
四、基本情况 “柴城小学南流小学南苏小学院落提升改造项目(重新招标)”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邯郸市舟业商贸有限公司(投诉人)向河北腾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做出质疑回复,邯郸市舟业商贸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经核查:投诉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相关规定,符合性审查之后的评审活动对其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故投诉人不具备对中标结果进行质疑和投诉的资格。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证据证明。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本项目中标单位河北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信息虚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无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执法机关名称:
无极县财政局
****年**月**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