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0-22
江苏/泰州 变更澄清
拟对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泰州-2025-10-22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
文 号 时 效

拟对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年产***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年产***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新竹科技工业园)古高路***号

建设单位: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于****年*月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年产***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拟在喷淋设备、盘管生产工艺中新增喷漆工艺,并同步对挡水板部件生产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已于****年*月**日通过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泰环审(泰兴)〔****〕***号),项目当前未建设。

“年产***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当前未建设。企业计划在喷淋设备生产工艺中新增喷砂抛丸工序,同时新增喷砂机、抛丸机、切管机、修边机等设备。对照原环评和相应批复后,年产***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发生的变化为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及排气筒数量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原环评技改内容为在喷淋设备、盘管生产工艺中新增喷漆工艺,并同步对挡水板部件生产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变化后“年产***套工/商用组合式空调箱及盘管技改项目”产能不发生变化,喷淋设备生产工艺中在焊接工序后新增喷砂、抛丸工序,新增*间喷砂房,新增*间抛丸房。

(*)排气筒数量增加:原环评报批内容中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漆清洗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挤出废气集气罩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变化后增加*根***高排气筒***,抛丸废气、喷砂废气经抛丸房、喷砂房密闭负压收集至“湿式除尘+除雾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设备清单补充切管机、激光切管机、激光切板机等设备。

(*)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废钢丸、废喷料、收集粉尘。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号)以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上述情况属于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现行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报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对项目进行重新报批,重新报批后产能不变。****年*月*日,泰兴市数据局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备案证号:泰数据备〔****〕**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同时无其他生产废水产生。

*.废气本次技改项目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漆清洗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挤出废气集气罩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喷砂废气经抛丸房、喷砂房密闭负压收集至“湿式除尘+除雾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从严执行)、****、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苯系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二甲苯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乙酸丁酯参照执行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标准;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中表*标准;***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以非甲烷总烃表示)、苯系物、二甲苯,其中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乙酸丁酯参照执行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本次技改新增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废钢丸、废喷料、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钢丸、废喷料、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企业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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