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32号)
2025-10-21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32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1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排**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年*月**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汇智开元(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号**层****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被投诉人*:赛诺威盛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号*幢*层
被投诉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号
采购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第**项(★*.* **辅助诊断功能)为实质性条款,在公示的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并未看到有**辅助诊断软件的厂家声明。
(二)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辅助诊断功能软件的制造商是中型企业,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三家。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三)超出质疑事项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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