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22 00:00:00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号负一层、一层、二层房产招租(整体)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号负一层、一层、二层房产招租(整体) |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 万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号负一层、一层、二层房产招租(整体) | ||||
| 坐落 |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号 | 楼盘名称 | 西部商城 | ||
| 租赁底价 | **.****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装修免租期*年,运营免租期*年(即第*年至第*年期间,每年免租期*个月,共**个月) |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年起每*年递增*% | 招租用途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的商业 | ||
| 产权证号 | ***房地证****字第******号 | ||||
| 楼层 | 负一层、一层、二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 房屋证载用途 | 成套住宅 | 招租面积(㎡) | *****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承租方已全额支付承租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渝汇[****](评)字第**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承租面积内的*****平方米的全部装修工作,且装修标准不得低于***元/㎡(双方共同确认招租方有权对全部装修面积中****平方米进行装修质量抽检,此****平方米可由承租方自行选择承租面积内的任意区域);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提供项目施工装修进度表,若承租方未按装修进度约定时间完成装修或*个月内未进场施工装修,或一年内未完成全部装修则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并解除合同,且承租方需按承租租金标准向招租方支付房屋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金,不享有装修免租期),已投入的装修归招租方所有。同时,承租方已缴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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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电话 | *********** | ||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石桥物业管理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渝州路街道办事处 |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渝州路街道办事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为整体招租,详见招租附表。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承租主体资格条件,是否能办理招租用途对应的经营许可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承租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清水状态; (*)标的及周边楼盘入住现状、商业配套现状; (*)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标的系产权证中部分面积,每层面积由招租方自测取得。)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无法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结构或损坏场地设施;(*)擅自搭建、改建水电气管道;(*)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租赁场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擅自将租赁场地调换、注册、转让、转租、转包或分租使用,占用超出租赁场地以外的空间,或将承租场地及其各项附属权益作为抵押或担保。 若承租方确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的,或需改建、搭建水电气管道的,不得危及场地安全且承租方需将装修方案书面上报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社会维稳责任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首期租金(*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承租保证金**万元,装修保证金**万元,金额共计***万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后退还承租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优先从承租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以招租方名义缴纳的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除第*条所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交所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 **、标的面积系招租方自测,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备查资料:产权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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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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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九龙坡分中心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曾老师 | 联系电话 | ************ | |||
附件下载:
招租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