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5-10-22 00:00:00
[****************]南康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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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
一、合同编号:
康采购**************
二、合同名称:
南康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南康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赣州市南康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江西赣南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北侧、工业一路东侧办公楼*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南康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南康区****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所有事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壹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预算采购金额为*******.**元。服务期满或预算价款满,则合同自动终止(时间和总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合格 |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金额为:*******.**元。*、付款方式、方法:合同签订生效后,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每月的服务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工作量确认单》为准),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对应费用,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江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想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若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想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且不视为乙方违约,同事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停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误工费、设备闲置费)。 该项目服务期满或合同价款满后一次性结算(需提供经专家评审合格后该地块的调查报告),若实际费用按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率履行合同约定未达到预算经费***万元,则以实际完成调查地块的工作量×中标单价成交折扣率结算,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对用费用,不计利息。*、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合同金额和实际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