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上元路市政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21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上元路市政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5-10-21 00:00:00

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上元路市政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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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上元路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赵敏瑞

*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陶晓丽

*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章小红

*

浙江磊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麻钰锋

*

浙江同新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何巧利

*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佳佳

公示时间:********日至********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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