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
2025-10-22
河南/濮阳 质疑投诉
濮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
河南/濮阳-2025-10-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濮阳-2025-10-22 00:00:00
濮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暨消防一张图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木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北三环瀚海爱特中心*塔**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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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一是本次招标参数设置不合理且具备明显的指标偏向性。带▲型号产品:话务交换主机、接警席语音处理器、视频融合汇聚模块硬件产品指向性太强,经市场调研(天维尔、苏州科达、上海迪爱斯、慧联世安、珠海远光、辰安科技),只有苏州科达一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分办法里面要求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经对比只有苏州科达一家能满足。二是本次招标参数设置不合理且具备明显的指标偏向性。消防救援局要求的关于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消防一张图的建设要求(以下称:一案三标)中明确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分属两大系统,前者主要负责接警调派,后者专事重大警指挥,“此处要求提供融合应用承诺函及融合应用功能截图”,明显和消防救援局下发的标准文件冲突,且不符合建设实际。经过我们市场调研(天维尔、苏州科达、上海迪爱斯、慧联世安、珠海远光、辰安科技等),仅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融合系统。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濮阳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