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0-22 00:00:00
都江堰市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中共都江堰市委党校 发布日期:********** **:**:** 字体:【大 中 小】
都江堰市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公务用车(小轿车、商务车及小中大型客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服务期限为*年。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项目概况
*.择优选取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公务活动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家。
*.车型主要为*座小轿车、*座商务车、**座商务车、**座小型客车、考斯特及**座及以上各中大型客车等。
*.租赁车辆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过路费(大成都范围内)、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无分包,不得转包。
五、项目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节假日除外。
六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要求
*.由都江堰市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在公告期内发放《比选文件》。
*.领取地点:都江堰市玉府路***号都江堰市委党校瞻远楼*楼办公室。
*.比选单位应在公告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方能获得比选资格,比选资格不得转让。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比选时间、地点
资格审验后另行电话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大东 联系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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