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10-22 00:00:00
| 项目名称 | 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号房产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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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勤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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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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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纪要 第﹝****﹞**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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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写字楼、商场、培训、住宿、健康、金融等合法经营项目,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合规性及可行性要求: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用途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及设计规范,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项目合规性。承租人须对所有涉及的施工安全负全责,负责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政府、协调周边居民等,若需出租方提供配合工作的,出租方积极配合; 十、承租方如需要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报,待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如果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改造必须请由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验算,设计图纸需甲方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二、出租方不会再对房屋投入资金进行装修改造或购置设施设备,意向承租方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租公告内容理性报价。租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均由承租方负责,发生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方案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备案。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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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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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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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设计改造的基本要求: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自行设计、改造、装修。房屋内现存所有物品由承租方负责清理,费用自理。 二、设备配置:所有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由承租方配置、安装,所产生水电气施工、消防设施及验收、排污、办理各类证照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作经营期内和期满结束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三、承租方对项目装修改造结束前,需将修订的图纸给出租方提供一套备案。 四、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后,承租方不得拆除、损坏或移走所投入的装修、装饰材料及造型等,且于一个月内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五、与江苏师范大学或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管公司因房屋租赁事项产生违约、拖欠出租方租金,并由此与出租方发生诉讼关系并败诉的意向方或意向方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前需先联系江苏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相关人员,因现场勘察不详细的供应商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地点: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号 *.联系人:姚主任 *********** *.在竞价报名截止前,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竞价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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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与现场踏勘确认函上填写经营业态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如涉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须显示意向承租方名称); *.现场踏勘确认书; *.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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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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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金财大楼** |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 | |
| 其 他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