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穆棱一期风电机组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2025-10-22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牡丹江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穆棱一期风电机组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牡丹江-2025-10-22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简况
    废旧物资
    名称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穆棱一期风电机组资产项目
    规格型号 以现场为准
    计量单位 以现场为准
    数量 以现场为准
    其他说明

    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资产概述
    标的资产为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穆棱一期****风电机组相关设备类资产
    标的所在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八面通镇风月桥林场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林业局风月桥林场
    法定代表人 大陆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所属穆棱公司拆除资产处置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华电龙江〔****〕** 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即提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的行为,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完全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披露内容和现场踏勘结果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照成交金额的*.*%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以《缴费通知》记载为准)。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委托受让等受让方式。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标的资产表示受让意向,已完成现场踏勘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的企业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交易条件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标的资产现处于关停状态,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尚未完全拆除。拆除工作由转让方负责,目前正在拆除施工中。转让方将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全部拆除工作。拆除后,转受让双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资产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负责赔偿。提请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受让方需在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及《资产交易合同》的规定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受让方须现场了解标的拆除、清运范围,拆除过程中由于标的资产放置位不同以及道路和天气原因产生的相关方费用由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权属完成转移,所涉任何风险或瑕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请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标的资产按现场踏勘时的现状、资产所在地进行交易和移交。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提请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本次标的资产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交易和移交。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本信息披露公告所展示图片和公示附件中的《资产清单》,仅供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的基础信息了解使用,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交易、移交的依据性文件,亦不构成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资产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担保、租赁、查封等事项。
    *.意向受让方在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提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姓名【高峰***********】。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时需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示附件的《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原件壹份作为受让材料之一。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标的资产移交安排等为由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价款,不得以现场踏勘的标的资产状况与移交时的标的资产状况存在差异而变更交易结果,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在抵扣受让方应支付广东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本公告公示附件披露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提请意向受让方仔细阅读。在完全认可和接受的前提下,上述文件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作为部分受让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与备查附件等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资产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串通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报价、压价或以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迟延、拒绝履行约定义务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法律、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
    保证内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网络竞价实施方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资产清单.***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座*楼全层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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