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2025-10-20
广东/揭阳 变更澄清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揭阳-2025-10-20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原文

现修改为

项目获奖(*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项目获奖(*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分;

*)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分;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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