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2025-10-20
广东/揭阳 变更澄清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揭阳-2025-10-20 00:00:00
广东/揭阳-2025-10-20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于****日**月**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原文 | 现修改为 |
项目获奖(*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 项目获奖(*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分; (*)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分;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