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0-22 00:00:00
福安市富春溪西岸*******地块(原华兴地块)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福安市富春溪西岸*******地块(原华兴地块)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公告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号)文件批准,现就公开拍卖福安市富春溪西岸*******地块(原华兴地块) 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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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位置 |
剩余土石方量 |
处置 期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每次增 价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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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富春溪西岸*******地块(原华兴地块) 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
福安城关***°方向,直线距离约***处,行政区划隶属福安市阳头街道管辖。 |
剩余土石方量约**.**万*³,其中剩余土方量约**万*³,剩余石方量约*.**万*³。 |
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个月内。 |
**万元 |
**万元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场地平整出的土石方,竞得人自行委托生产、加工,不另设加工场所。可加工生产达标的建筑用石料和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对委托生产加工的石料、机制砂可进行销售。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前向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于****年**月**日**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拍卖人将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五、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举行。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平整地块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可在福安市注册成立土石方处置的公司,作为土石方处置的经营责任主体。*.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场地平整方案、应急预案及有权机关批准的爆破方案,并与相关权利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始施工。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号、福安市冠后路华联园*号楼*******号
联系电话:************(郑先生)、***********(张女士)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