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超导核磁共振仪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5-10-21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超导核磁共振仪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郑州-2025-10-21 00:00:00
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超导核磁共振仪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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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超导核磁共振仪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核磁共振波谱仪*套(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国产设备质量保证期*年,进口设备质量保证期*年。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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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印兵胜 、刘向阳 、李勇 、张海宁 、黄剑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
联系人:张海宁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号财信大厦**楼****
联系人:张晋、贾清花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晋、贾清花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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